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咸宁市科协关于申报2026年度咸宁市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的通知》,经各单位申报、初步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市科协党组集体研究并按程序公示,预立项2026年度咸宁市科技创新智库课题49项,其中资助课题27项、指导性课题22项(名单见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课题组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工作。
一、结项要求
(一)结项时间
1.立项课题须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研究任务。11月15日之前不能结项的,课题组须向市科协提交书面申请,可延迟1个月。
2.鼓励提前结项。课题提前高质量完成的,可以随时提交研究成果,市科协将组织专家与课题组进行讨论、修改,以便尽早呈报领导审阅。
(二)结项方式
1.评审鉴定。课题研究必须联系咸宁实际,问题分析深刻,对策措施切实可行,研究成果富有创意。由市科协组织专家对结项成果进行鉴定。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结项,课题予以注销。
2.材料要求。课题完成后,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市科协提出结项申请,并递交以下材料:①《结题申请书》(附件2)1份;②1万字以内的研究总报告1份;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专报(供领导决策参考)1份;③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或取得相关部门认可佐证材料1份(获领导签批的,需提供领导签批件;在学术期刊或报纸发表的,需提供期刊或报纸原件、复印件;在报纸、主流媒体客户端刊发的,需提供网址及截图;印发文书采纳的需提供文书原件;其他证明材料);④查重报告(查重率不高于20%)1份;⑤其他相关佐证资料(研究资料、照片、媒体宣传报道等);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。
请将上述全部纸质材料用蓝色封面统一装订(封面加盖承担单位公章);除查重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外,结项材料务必一并提供word版。
二、资助办法
1.咸宁市科技创新智库课题采取预立项制,资助课题分为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,指导性课题无经费资助,由课题承担单位予以配套经费支持。
2.经费采用“后资助”方式,结项完成后一次性拨付:
(1)资助课题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获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,或在市级及以上期刊、报刊发表的,或得到相关部门采用、引用、认可的,或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的,根据课题成果质量给予相应资助;
(2)结项后获相应肯定性批示的,2026年年底一次性追认,并给予相应资助。
三、有关事项
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及时通知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,并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和督办。若有未明事宜,请与市科协联系。
联 系 人:兰水月
电子邮箱:1119214506@qq.com
办公电话:0715-8272320 邮政编码:437100
通信地址:咸宁市科协学会部(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246号1501室)
附件:1.2026年度咸宁市科技创新智库课题预立项名单
2.结题申请书
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
2026年6月8日